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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“八小时外”廉洁自律规范

发布时间:2023-08-24 10:29:47浏览:9707

一、自觉践行“两个维护”,深刻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做到政治坚定。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,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、军队以及总局形象的言行,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。

二、自觉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,不沉迷、信仰宗教,不组织和参与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动。

三、自觉严守党的纪律规矩,不拉帮结派、不搞“小圈子”;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总局相关规定,不违规公款消费、公车私用,不违规打高尔夫球、出入私人会所。

四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,不酒后驾车,做遵规守法表率。

五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党人价值观,不耍威风、逞霸道、打官腔、搞特权,注重自身公众形象,不做与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身份不符的事。

六、自觉抓好家庭家风家教建设,做到廉洁齐家,打造勤俭、诚信、孝顺、和谐、自律的家风家教。不为家属、亲友及他人有关经商办企业事项说情打招呼。管好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,教育告诫亲属不接受特定关系人的馈赠和宴请,不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。

七、自觉做到清正廉洁。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、宴请以及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不私下会晤采购商、供应商,坚决抵制私人请托、功利交往;不泄露、出卖总局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;不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、物资采购等竞标活动,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,不私自进行职务发明专利的投资、入股、转让、合作等。

八、自觉坚守正义,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,注重个人品德,坚决抵制低俗和腐朽文化的侵蚀,不参与涉毒、色情、赌博等相关活动,不与黑恶势力人员交往或充当保护伞,坚决抵制违反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的行为。

九、自觉厉行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,不大操大办或参与其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嫁娶事宜,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。

十、自觉做到慎独,接受社会监督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不得向组织虚报、隐瞒个人重大事项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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