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
1.具体组织总局系统矿业权申请、维护、权证办理、转让盘活、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,负责总局矿业权统计,建立并更新台账。
2.组织或配合开展矿业权资源潜力评价、技术论证等工作,实行“一矿一策”,制定盘活措施,提供决策建议。
3.跟踪、获取国内外矿业权信息,进行资料收集、筛选和分析,组织对总局意向项目开展地质考察、储量核实、技术论证。
4.负责矿业权相关政策法规研究。
任职条件
1.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,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从事地质勘查、矿业权管理及矿业权评估业务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资质者优先。
2.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