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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合同管理 提升项目管理监督质效—物探研究院纪委举办“纪检+法律”业务培训会

发布时间:2023-08-25 16:43:34浏览:1654

   近日,物探研究院纪委举办“纪检+法律”业务培训会,物探院纪委书记钟皓、总经济师王瑞杰、风控部门负责人、全体纪检干部及部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。

培训会上,院风控部法务专员葛佳伟以《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审核实务》为题,围绕合同管理常见问题、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审核重点、合同管理中常见的认识误区等三方面内容,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讲授。培训结束后,与会人员结合经营工作实际情况,就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和讨论,现场气氛十分热烈。

钟皓在培训总结中指出,这次培训是“纪检+”学习工作平台搭建后举办的第二次集中学习,得到了院风控部和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与配合,是院党委、纪委推动构建大监督体系、促进纪检监督与业务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举措,这样的培训交流以后还会继续开展。同时强调,项目是企业的生命,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起点,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企业加强内部控制、维护合法权益、保证运营安全、控制法律和财务风险的基础和保障。开展合同管理培训,一方面是帮助纪检干部开拓视野,提升履职能力,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为抓手,提升项目监督质效;另一方面,是强化基层单位领导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,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。

钟皓还简要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《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》,要求与会纪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抓住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,增强法治观念、提升法治思维能力,坚决汲取赵平案件教训,不断提升在法治之下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事情的能力和意识。

王瑞杰在讲话中指出,院属经营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控,充分认识其在项目全周期管理中的重要性,逐条逐款亲自洽谈、亲自把关,把风险解决在正式合同签订生效前。合同直接承办人要认真负责,把院相关部门对合同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,积极与合同委托方进一步沟通协商,最大限度维护物探院权益,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、院合同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技术规范的学习,提高谈判素质水平;合同审批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责提出意见建议,弥补漏洞规避风险;院属各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秉持契约精神,依法合规履行合同职责,始终把握双方合作的主动权,为进一步开拓市场、擦亮中煤物探品牌打下良好基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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